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手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有粉丝在后台给我们留言说,土地承包合同因为搬家而丢失了。我家有200多亩土地。我失去了合同。这块土地还是我的吗?村里还会承认这几百亩地是我的吗?小编了解到这个问题后,咨询了相关专家和律师。不用担心,农村土地承包证丢失了,我们还是可以补办的。
基数为《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点。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破坏承包地等特殊情况,需要对个体农民承包的耕地、草地进行适当调整的,须经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三分之二成员。村民代表的上述同意,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合同约定不得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强迫承包人放弃或者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为由,划分管理权。进行承包地招标承包时,不得收回承包地以弥补欠款。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犯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一)干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地的;
(三)强迫、阻碍承包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四)借口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人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五)以划分“口粮田”、“责任田”为由,收回招标承包的承包地;
(六)收回承包地抵偿债务;
(七)剥夺或者侵犯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八)其他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合同约定违背承包人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禁止收回、调整承包地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强迫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无效。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擅自截留、截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收入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非法征用、占用土地,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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