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2021电子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
光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孙漫涛)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刑诉法解释》号,共27章655条,是最高法历史上条文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丰富、最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
记者注意到,《新刑诉法解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规定被告人不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不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预约值班律师的权利,推动刑事辩护和法律援助全覆盖。对于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并存的情况,明确规定赋予被告人选择权,并尊重被告人的选择;应允许辩护律师使用移送人民法院的讯问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
此外,《新刑诉法解释》进一步强化了质证权的保护,要求分案审理应当有利于保证法庭审理质量和效率,并强调分案审理不得影响法庭审判的行使。当事人的质证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特别是,在审理过程中,必要时,可以传唤分案审理的共同犯罪案件或者相关犯罪案件的被告人等候出庭对质。对单独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准确定罪量刑的,可以审理一起。
《新刑诉法解释》还适度扩大了诉讼代表人的认定范围:优先选择单位内部人员,包括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被告单位;被告单位内没有合适人选的,被告单位可以委托单位外的律师或者其他人员担任诉讼代表人,维护被告单位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在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暴力伤害案件时,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可以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应采取尽量一次性完成的方式;有关部门将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属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援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据了解,该解释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要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办案活动,保障诉讼权利,确保准确有效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现对犯罪的惩治。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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