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肯交钱怎么办离婚
一方不肯交钱怎么办离婚
一方不肯交钱怎么办?相信很多朋友在离婚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早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审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中,受理费为300元。审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金额确定,一般为100元至500元之间。保全费根据保全措施的性质和所需要的费用确定。执行费根据执行标的的数额和执行的方式确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肯交钱,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用缓交,或者由法院先行垫付。诉讼费用缓交的条件是,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院先行垫付诉讼费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符合诉讼费用缓交的条件,并且案情紧急,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的。在诉讼费用缓交或者法院先行垫付诉讼费用后,当事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将费用补缴给法院。如果当事人逾期不交,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一方当事人不肯交钱,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用缓交,或者由法院先行垫付。当事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将费用补缴给法院,否则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以上就是一方不肯交钱怎么办离婚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