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条必须是三级甲医院开的吗怎么写(病假条必须是三级甲医院开的吗为什么)
小鲁上个月放假回老家探亲。假期结束时,小鲁突然患上了急性胃肠炎,想再请几天病假。但由于小鲁生病所在的镇医院不是顶级医院,虽然有请假条,但公司并没有给予请假。
复工后,小鲁因为旷工三天差点被解雇。小鲁觉得特别委屈,说县里最好的医院也不过二级,更何况是镇上的医院。如果按照单位的规定,病假单必须由三级医院开具,那么就需要去市里的医院就诊,那就太麻烦了。肖鲁认为,公司应酌情考虑员工外地探亲的实际情况。
为了批准病假申请,雇主必须出具三级医院的请假单。这个规定合理吗?
答案揭晓
北京市丰台区农民工法学院校长石福茂律师认为:
不合理。用人单位有权质疑员工的病假证明,但患病员工也有权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医院的距离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病假时提交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必须予以公布。有些情况下,经过民主讨论、公布的规章制度并不合理。当发生争议时,不合理、违法的规章制度仍可以通过诉讼宣告无效。虽然用人单位要求三级医院出具的请假单视为病假,但劳动者实际上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确认这一规定无效,因为这一规定不合理且违法。病假单必须由三级医院开具的要求,不符合我国医改形势,实际上也是不人道的。用人单位应鼓励员工到二级或更方便的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就诊。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后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完善的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向劳动者公开或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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