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刑事辩护词(经典刑事辩护案例)
陆斌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及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避税业务,拥有10年法律执业经验。
韩某某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陕西省首例涉黑案件。这也是陕西省首例涉及常规贷款的涉黑案件。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涉黑一案。该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听取了案件汇报。该案案情疑难复杂,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陆斌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第一被告人韩某某的辩护律师后,仔细查阅了近40份案件卷宗,对每一个犯罪事实进行了逐一核对。最后提出,部分罪名可被判无罪,部分罪名可从轻处罚,部分受害人有过错。
本案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检察长组成四人公诉组。庭审共有11名辩护律师参加,庭审持续两天,控辩双方对抗激烈。2019年3月28日,该案在700余人在场、中央和地方各大媒体见证下公开宣判。判决书中,卢斌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刘案”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应返还扣押的3万元、涉黑组织人数较少等。且刑期短,应从轻处罚,且如实认罪、认罪态度良好。通过认定,韩某某的涉黑组织尚处于早期阶段。
本案一审判决认定韩某某犯有七罪,但基本上每罪都适用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6年。在本案受到各级关注、网络媒体频频报道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量刑结果确实很不容易。在整个一审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对陆斌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辩护能力表示认可。
案例二:林某环境污染案
这起案件发生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西安检查期间。林某未办理任何手续,就在西安市阎良区一家工厂进行电镀加工。他在废水中添加食用碱进行简单处理,然后直接排放到厂外农田。此案后来被公众举报。经电镀废水采样监测发现,厂外出口pH值为1.78,铜污染物超标740倍,镍超标192.4倍。林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为证明林某未自首,公安机关开具了《情况说明》。
陆斌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翻阅卷宗、查阅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本案核心证据《监测报告》违反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抽样要求。监测人员对坑内污染物进行采样,忽略了废水渗漏和蒸发对铜、镍污染物浓度的巨大影响,属于监测位置。放错地方了,《监测报告》不能作为结案依据。同时提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制作笔录。但在刑事立案前,林某已在第《询问笔录》(即一般侦查询问)中承认了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不能仅凭单方面下发的《情况说明》否认林某自首的事实。
法院经与主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上述辩护意见,并征求林某及其家属的同意后,最终认定林某构成自首,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一审判决生效几天后,林某被释放。林某及其家人对一审判决结果和辩护律师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满意。
案件三:田某某等人实施系列抢劫案
2016年,田某某等人因涉嫌抢劫四起、抢劫一起、盗窃一起,向三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经认定,田某某为主犯。此案涉及多人、多起抢劫案,受害人均为未成年人。该案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三次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陆斌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卷宗,及时开会,对涉案所有证据进行整理、分类、比对,将证据中的瑕疵和疑点以清单形式向法庭陈述。从策划、销售、分配赃物、暴力手段、危害程度等多个维度提出辩护意见。认为田某在部分抢劫案中构成从犯,部分行为不构成抢劫、盗窃。与此同时,田某已自首并立功。后一审法院认定,田某犯有四起抢劫罪、一次抢劫罪,但不构成盗窃罪。同时认定,田某认罪态度良好,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中,吕斌律师重点从犯罪危害程度、部分罪名无罪、自首、主奴身份四个角度进行辩护。他多次亲自与二审法官沟通,并提交了书面材料。最终,二审法院认定田某某构成自首,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零三个月。被告人及家属对二审判决结果和辩护律师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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