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深圳劳动法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最新)
自然人税收管理制度扣缴义务人声明
自2019年6月1日(纳税期限)起,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免税标准调整为元(含原金额)。超出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按照下列方法办理: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应扣除一次性补偿收入中的部分。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免征。征收个人税。2、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时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偿三倍以上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提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是指上一年职工平均年工资的三倍。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
如果您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一次性补偿,无论补偿金额多少,也无论是否需要纳税,都需要申报。请参考以下流程~1、收集人员信息,状态选择“正常”,选择聘用类型。“员工”,然后提交人员信息;2、点击“综合收入申报”“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添加或导入一次性补偿收入信息;3.点击“计税”,自动计算税金4.点击“填写明细表”“免税明细表”,税费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免税项目,免税性质选择“其他”,填写免税收入并保存,与其他结果报告一起发送即可。温馨提示:补偿金与正常工资分开计算。如果没有工资,则需要产生0工资后才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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