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还迁房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还迁房子怎么办
夫妻后,对于原夫妻共同居住的还迁房屋,其产权归属和处置方式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本文将就夫妻离婚还迁房子怎么办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引。
还迁房产性质认定
还迁房屋是政府或开发商为拆迁户提供的回迁安置房,其本质仍属于拆迁补偿性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对还迁房的产权分配,首先应认定该房屋的性质。
产权分割方式
1. 归一方所有:如果还迁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该房屋价值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价值基本相当,另一方无异议时,可判决还迁房屋归一方所有。
2. 按份共有:如果还迁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未登记,且双方均主张,可按照出资比例或双方协商的方式对其进行分割。
3. 补偿款折价分割:如果还迁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或一方不愿取得产权证,可将房屋补偿款折价分割,由取得产权证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还迁房屋已实际居住多年,且一方对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或投入,在分割时可适当考虑其贡献。如果还迁房屋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居住问题,在分割时也应保障子女的居住权益。
注意要点
1. 及时协商沟通,避免升级;
2. 妥善处理房屋价值评估问题,确保公平分割;
3. 保留相关证据,如产权证、补偿协议等;
4. 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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