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怎么算含税还是不含税(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怎么算)
本期我们就来说说印花税的计算依据,并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01
合同所列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
情况一
01
金额不一致,凭证上所列金额未发生变化。例如,7月初,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合同约定实行政府定价。7月底,因政府调价,实际支付结算金额为18万元,双方均未修改合同金额。也就是说,合同所列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且合同所列金额并未发生变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以下简称22号公告)明确,此时应按照合同列明的金额作为计税金额基数,即以20万元作为计税基数。A公司和B公司需缴纳印花税.03%=60(元)。
场景2
02
金额不一致,凭证上所列金额已更改。例如,3月份,C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金额为50万元,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150元(50万0.03%)。7月份,由于货物在转运过程中出现大量损坏,实际结算金额为45万元。当月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金额变更为实际结算金额。
分析: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根据22号公告,变更后列示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抵扣减少金额的印花税。
即C公司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印花税5万0.03%=15(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C公司以贴花的方式完成印花税缴纳义务,则由于印花税印花是在接缝处加盖或取消的,税款无法退还或抵扣。
因此,当合同涉及金额发生变化时,纳税人需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这样不仅可以准确计算印花税,还可以避免其他经营风险。
02
多方共同撰写合同
日常生活中,合同多为双方签订,但也有一些印花税应税凭证,如多人租赁、多个承包商承包的建筑工程等,涉及多方。对此,《印花税法》和22号公告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书写的,按照涉案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涉及二人以上且未注明涉案金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基础按照纳税人均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确定,不包括所列增值税。
分析:例如,李某将自己的两层商铺出租给张某、孙某、王某,签订的合同年租金总额为22万元,其中张某租用了一楼12万元;一楼由孙某、王某合租,总租金10万元。据此,四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人,租赁合同的税率为千分之一。根据印花税计算原则,李某应按合同足额缴纳印花税,缴纳=220(元);张某对涉案12万元缴纳印花税,缴纳12万1=120(元);由于二楼商铺是孙某、王某合用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两人各自承担的金额。根据政策,双方应缴纳同等金额。分摊金额为10万元,因此最终孙某、王某分别确定的计税基数为5万元,孙某、王某分别缴纳印花税5万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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