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骂人犯法吗(网上骂人报警有用吗)
邹某和郝某是合伙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后来,由于合作上存在分歧,双方决定终止合作,分头经营。但在分居过程中,两人却发生了争执。邹某对郝某的行为十分不满。他认为郝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欺骗自己与郝合作。公司好转后,他不再与郝合作。文中的“小人物”。本来,这只是双方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其他方式解决。但邹某将上述文字一字不差地发送到了邹某和郝某共享的微信朋友群中,同时两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沟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被发给了双方合作公司的重要客户,导致郝先生在朋友和客户面前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一些客户甚至终止了与郝的合作。无奈之下,郝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名誉纠纷诉讼。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邹某在微信群中向原告郝女士道歉;
2、被告邹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郝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三、被告邹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郝合理费用及损失六万元。
互联网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由于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上发布对他人不利的信息,浏览人数不具体,可以随意转发,会给被侵权方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甚至可能造成被侵权方直接“社会死亡”。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被侵害人自杀、自残或者患上精神疾病,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信息发布后,会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交友平台留下相关信息痕迹。被侵权人可以轻松修复证据。与在街上随意咒骂某人不同,证据转瞬即逝且难以修复。
从被侵权人的角度来看,一旦网络发生侵权行为,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有两种方式维权: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将他人不雅照片、视频发送至受害人家属微信群,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最终受害人报了警,法院判决侵权人犯有强迫猥亵妇女罪。
如果情节未达到犯罪程度,被侵权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侵权人侵犯他人姓名权、所有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等,并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道歉、赔偿损失。而且,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住所地。简而言之,侵权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不仅如此,人民法院还将在合理范围内对被侵权人为维权收集证据所发生的公证费、聘请律师等费用给予支持。如果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您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上述法律规定极大地方便了被侵权人的维权。
这也告诫侵权人切勿故意为之,否则,故意、冲动的行为不仅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还会使侵权人付出惨重的代价。例如,本案中,邹某仅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了两条信息,却被法院判令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他还必须公开道歉。他还提起诉讼并聘请了律师。总损失超过10万元。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邹发来这条消息后,邹自己的朋友也认为邹遇事不冷静,不能妥善处理内部矛盾,不是一个理想的伴侣,于是纷纷离开了他。去。本来想通过网络侮辱别人,没想到最后却侮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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