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经营饭店十多年怎么办(租赁土地经营饭店十多年怎么处理)
一、案情简介
王某在广东省广州市xx区经营一家酒店。酒店占用的土地是王某向村民陈某租赁的。两人于2010年签订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租期为20年。双方约定,王某可以在该土地上建房,但不得中途取消租约,否则该土地上建的房屋将无偿归陈某所有。之后,赵某办理了相关手续,在租赁的土地上建了一家餐馆,取得了营业执照,并在剩余的空地上种植了大量的水果和蔬菜。
2018年1月,区政府发布征收公告,王某经营的酒店被纳入征收范围。具体安置补偿工作由镇政府负责。随后,镇政府前来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由于补偿金额较低,王某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双方陷入僵局。
2019年3月,镇政府直接与陈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的协议。协议内容是,镇政府将向陈某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停工停业损失、青苗补偿费、工人工资补偿费等360万元,陈某必须在签字后1个月内完成搬迁。协议。陈某承包的土地若涉及其他租赁关系,则由陈某自行解决,镇政府不承担责任。
随后,镇政府拿着与陈某签署的《安置补偿协议》,要求王某腾出酒店并交给区政府拆迁。王某拒绝后,镇政府强行拆除了王某所住的旅馆。王无奈只好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违法并赔偿损失。
听证会后,镇政府辩称已与土地承包人陈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的合同,陈某同意返还土地。镇政府拆迁房屋时,不是强制拆迁,而是按照协议拆迁。
二、案件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1、涉案强拆是否合法?2.陈先生有权
关于焦点一: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应当书面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还应当对拆除违法建筑予以公告。具体而言,本案中,镇政府直接拆除酒店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合法。
至于区政府提出的与土地承包人王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合同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镇政府明知该酒店是王某经营,但仍与陈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协议。协议内容中,除土地补偿外,还有房屋补偿、停工停业损失、青苗补偿、工人工资补偿等,这部分严重损害了王某的利益,故《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三、法院判决
1、镇政府强行拆除王某旅馆违法;
2、责令镇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王某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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