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工伤赔偿医院费扣除吗

合飞律师1个月前(05-24)普法百科3

工伤赔偿医院费是否扣除,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详细阐述:

一、未达到工伤认定标准的

如果职工因工受伤,但未达到工伤认定标准,则职工需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标准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 患职业病的;
  4. 因工外出期间,因履行工作任务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的。

二、达到工伤认定标准的

如果职工因工受伤,且达到工伤认定标准,则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范围包括:

  1. 治疗工伤所必需的药品、治疗器械、手术材料、辅助器具及其修理费用;
  2.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 工伤康复期间的生活费;
  4. 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费;
  5. 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工伤待遇;
  6. 因工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7. 因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特殊情况

以下特殊情况下,工伤赔偿医院费可能被扣除:

  1. 职工因工受伤后,故意隐瞒不报,导致病情加重,增加医疗费用的,扣除增加的费用;
  2. 职工因工受伤后,不按医嘱治疗,导致病情加重,增加医疗费用的,扣除增加的费用;
  3. 职工因工伤致残,但其伤残等级与实际损害程度不符,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后,降低伤残等级的,按降低后的伤残等级支付医疗费用。

如果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949665.html

工伤赔偿医院费扣除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