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伤赔偿有抚慰金吗
工伤赔偿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在四川省,工伤赔偿中包含有抚慰金,这是一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属的精神损失赔偿。
一、四川工伤赔偿有抚慰金吗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工伤事故受害者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医疗费:工伤医疗费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补贴;
康复费:用于工伤受害者康复所需费用;
辅助器具费:工伤受害者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费用;
交通费:工伤受害者就医期间的交通费;
护理费:工伤受害者因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到伤残等级降低或解除;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用于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失;
死亡丧葬补助金:受害者死亡后,一次性发给其家属的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受害者死亡后,供养其亲属的抚恤金。
二、四川工伤赔偿抚慰金计算标准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10万元至20万元;
五级至九级伤残:5万元至10万元;
十级至十级伤残:2万元至5万元。
三、四川工伤赔偿抚慰金不赔的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受害者或其家属不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无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受害者故意或者自残自害造成的工伤;
受害者醉酒、吸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造成的工伤;
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侵害遭受事故伤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