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伤残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医疗(八级伤残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2023)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人身侵权损害纠纷中,受害人可以请求加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安慰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没有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遇到了一定的困难。
针对这种情况,安徽、山东、福建等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制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计算规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补偿限额。
1、安徽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健康权利受到轻微损害,权利人请求精神抚慰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的;
(二)公民身体、健康权利遭受一般伤害,不构成伤残程度的,精神抚慰金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健康权利受到损害,构成一定程度伤残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超过5000元。8万元以上。
(四)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数额一般不低于5万元,但不超过8万元;
案件存在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数额无需按照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本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2、山东省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85.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人格权和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人格权。违反了。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安慰赔偿(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和其他情形的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行为人为自然人
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至——元至3000元;
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3000元至3335.45万元;
(二)侵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赔偿一般为公民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
行为人侵权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伤害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须报请省级法院审查后再判决。
3、福建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5、根据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手段、侵权后果,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和特别严重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额为1000元以上元以下;严重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侵权行为特别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额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酌情权等。
4、江苏省
《江苏省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28.因交通事故受到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交通运输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一般不超过5万元。
5.北京市
《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因侵权造成身体残疾,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身心痛苦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抚慰。赔偿金额可以根据犯罪者的残疾程度和过错程度而定。审慎。受害人因侵权致残的,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我市上一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遭受一般身体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实需要提供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参照致残情况酌情减少。
26、死者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其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要求死亡赔偿的,应予支持。赔偿数额可根据加害行为的性质、加害人的过错程度、索赔人遭受的痛苦程度以及与死者的关系等确定,但一般不超过10%我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次。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在场的,其他已形成赡养、赡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有权要求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受害人对损害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比例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6、四川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性和补偿性特点,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现状综合考虑确定。同时,由于物质人格权和精神人格权存在一定差异,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还应根据物质人格权和精神人格权的不同情况来确定。
湖因侵权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七十岁以上的受害人,每增加一岁,扣除一年,但赔偿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十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地县(区、市)。平均生活费用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执行。它不应该区分城市。和农村地区。
2、因侵权行为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伤残赔偿金。
伤残补偿金上限为10万元。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偿金=10万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福利时不应考虑年数。
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以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责任系数根据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则责任系数为1;若责任人承担一半责任,则责任系数为0.5。
侵权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伤残赔偿数额可以适当高于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伤残补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除承担伤残赔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对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监护权、隐私权等个人利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原则上应控制在500元到5万元。鉴于我省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范围内确定精神人格权侵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标准,并由法官根据侵权行为综合认定第十条规定的六个因素:《解释》个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
四、具有个人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而永久损坏或者灭失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前条规定。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而侵犯他人精神人格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万元的限制。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获利数额确定。
六、同一侵权行为侵犯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向每个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七、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多少,多名被告共同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八、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身体、遗骸、隐私等行为的,无论主张孤独的人数有多少,被告都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最高法院近日下发《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号,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和生命健康赔偿总额的35%赔偿金额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
7、陕西省
《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1、造成死亡的,精神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元;
2.造成残疾的,精神赔偿金额一般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因民事侵权受到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分为四级:一级元至元,二级元至元,三级5000元至元,第四级1000元至元。5000元;如果上述最高限额仍不足以给予当事人精神安慰,经医院司法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可以在2万元至5万元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8.重庆市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侵犯著作权中自然人人格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案件;
(二)侵犯自然人邻接权中表演者人格权的案件,包括表演者识别权、表演者形象保护权等。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是否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一)权利人意愿是否受到严重侵犯;
(二)权利人作品所体现的精神是否受到严重扭曲;
(三)是否会对权利人的声誉和社会评价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四)侵权人是否因此获得更大的声誉或者经济利益。
(五)其他严重损害权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价值、当地社会经济状况、侵权人的过错、侵权情节、侵权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影响等因素。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第二十三条权利人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也可以与财产权损害赔偿一并提起诉讼。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权利人将精神损害赔偿列为独立请求权,人民法院应当单独确定该请求权的赔偿数额。
9、广东省
《广东省高院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丧失人身自由时间的长短,并结合其他损害或者损失确定:
(一)20日以内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数额在2000元以下。
(二)20日以上2个月以下的,金额在3000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数额在5000元以下。
(三)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精神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下。
(四)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金额在2万元以下;精神损害特别严重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下;
(五)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特别严重的,数额在十万元以下;
(六)三年以上五年以下,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特别严重的,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下;
(七)五年以上十年以下,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下;精神损害特别严重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下;
(八)十年以上,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下;精神损害特别严重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下;
十、造成受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对受害人丧失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不限制,但应当确定为不超过三十万元。
10、云南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四、关于损害赔偿范围
第十四条精神安慰补偿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万元。
11、河南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三十条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称为死亡抚慰金;自然人的健康权受到侵害而造成残疾的,称为残疾抚恤金。自然人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未致残,以及自然人的其他权利或者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有必要赔偿精神损害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社会情况、行为人认罪态度等因素作出决定。
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害的,死亡赔偿金为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从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知道,早在2014年,我国就对精神安慰补偿的内容做出了统一规定。精神安慰补偿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补偿和生命健康补偿总额的35%。最低金额不能低于1000元。同时,我国各地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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