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伤三项赔偿有时效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享有工伤赔偿的权利,其中包括三项基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那么,在南通,这三项赔偿是否有时效规定呢?
一、南通工伤三项赔偿有时效吗?
答: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工伤认定。
二、医疗费赔偿有时效吗?
答:没有
医疗费赔偿不适用时效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发生的全部医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可以随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
三、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赔偿有时效吗?
答:是
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赔偿适用一年时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赔偿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丧失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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