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可以先付吗
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先付,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工伤赔偿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class='question'>一、正常程序
(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调查核实无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工伤津贴、医疗费用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属。
class='question'>二、特殊情况
(1)在工伤认定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已经发生重大疾病、紧急医疗费用支出较大,无法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2)劳动者因工伤遭受严重残疾或死亡,需要使用工伤赔偿金进行康复、救助、抚恤等支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先行支付工伤赔偿金。
class='question'>三、具体标准
劳动者发生的工伤是否属于需要先行支付的情况,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情况可以考虑先行支付:
(1)劳动者因工伤遭受严重残疾或死亡,导致生活无着落,需要使用工伤赔偿金进行康复、救助、抚恤的;
(2)劳动者因工伤发生重大疾病,需要使用工伤赔偿金支付医疗费用的;
(3)劳动者因工伤急需康复治疗,但工伤认定程序尚未完成的;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class='question'>四、先行支付的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劳动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先行支付决定,并告知劳动者;
(4)按规定支付先行支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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