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什么赔偿名目吗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工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名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工伤预防接种、检查、治疗、康复、假肢装配、交通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伤残职工继续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
二、生活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按伤残等级给付。
(2)伤情严重需聘请专人护理的,护理费按实际护理费用给付。
三、康复费用
(1)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训练和辅助器具配备费用。
(2)工伤职工到外地康复治疗、训练差旅和住宿费用。
四、辅助器具费
(1)伤残职工因伤致残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2)因伤致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安装扶手、洗澡椅等辅具的费用。
五、工伤津贴
(1)治疗期间的工伤津贴,按原工资标准的60%100%给付。
(2)康复期间的工伤津贴,按原工资标准的80%给付。
六、伤残等级赔偿金
(1)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伤残等级,按规定标准计算伤残等级赔偿金。
(2)重度伤残职工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死亡赔偿金
(1)工伤死亡职工家属可获得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2)职工死亡后遗属丧失生活来源的,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
八、安葬费和交通费
(1)工伤死亡职工的安葬费按当地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2)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到外地治疗、康复的交通费用,按规定标准报销。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向律师提问。本回答不构成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