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赔偿可以做事吗
工伤没赔偿是可以做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未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其从事与其原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或者工伤职工不胜任相适应的工作,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伤未获赔原因
1.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2. 工伤职工未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
3.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尚未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二、可做工作的范围
工伤职工可以从事的相适应工作,包括原工作岗位或与此类似的岗位。具体范围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身体状况和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
1. 为工伤职工安排相适应的工作,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同岗位的其他职工;
2. 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环境;
3. 对工伤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康复和培训。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伤职工从事相适应的工作;
2. 工伤职工不胜任相适应的工作。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解除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
1. 向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 征求工伤职工的意见;
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4. 发放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工伤职工在工作期间再次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工伤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3. 工伤职工在申请赔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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