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赔偿部分需要打折吗
工伤公司赔偿是否会打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需要根据特定情况而定,但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打折的。
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劳动者在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因工伤暂时无法工作的,按照本人工资的100%发给工资。但劳动者如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相应减少,最多不超过50%。
二、打折情形
1. 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劳动者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措施不予配合,造成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可视情况减少赔偿。
2. 劳动者劳动能力恢复情况:如果劳动者经过治疗和康复,劳动能力已经基本恢复,但还存在一定的轻微残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相应减少赔偿。
3. 劳动者故意隐瞒病情:如果劳动者故意隐瞒伤情,使用人单位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措施,导致劳动者劳动能力恢复受影响,用人单位可减少赔偿。
三、不打折情形
1. 用人单位未尽到安全生产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尽到安全生产义务,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劳动者工伤的,不得打折。
2. 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受伤:如果劳动者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受伤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存在过错为由减少赔偿。
四、打折幅度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减少赔偿的幅度,最多不超过50%。具体的打折幅度由伤情鉴定部门根据劳动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和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争议解决
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赔偿打折有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后,作出裁决。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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