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发工资没有赔偿吗
工伤不发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但面对这种情况,受伤职工有权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内,因工伤且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 инвалид (残疾等级),不再担任原工作或者收入降低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的工种和岗位。
赔偿范围
因工伤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除了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以下损失:
1. 医疗费
包括工伤治疗、康复等费用。
2. 误工费
从受伤之日起至恢复工作能力之日止的工资。
3. 护理费
因工伤导致伤者生活不能自理,由他人陪护产生的费用。
4. 交通费
治疗工伤产生的交通费用。
5. 住宿费
因治疗工伤需要异地治疗产生的住宿费用。
6. 伙食补助费
因治疗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由他人陪同就餐产生的伙食费。
7. 伤残就业安置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评定为 инвалид (残疾等级)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职工重新就业的补助金。
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工伤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与用人单位协商。
2.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3. 申请劳动仲裁。
4. 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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