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起诉时,以下是一些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
1. 子女生活、学习环境方面的证据。比如子女日常生活所在的房屋照片、小区环境照片等,以证明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子女成长。
2. 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例如工作性质、收入情况、文化程度等,能证明自己在能力和抚养条件上更具优势。
3. 孩子意愿的证据。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其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书面材料或、视频等,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有一定作用。
4. 己方及家人照顾孩子的证据。比如与孩子一起生活、学习、娱乐的照片、视频,或者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记录等。
5. 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吸毒等的证据,或者对方存在行为的相关证据。
6. 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自己的父母愿意协助照顾孩子的书面说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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