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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在哪

合飞律师1个月前(05-23)普法百科3
法律解析:

和存在明显区别。

1. 性质不同。可撤销是指该从一开始就存在法定的瑕疵,比如受胁迫等。而离婚是指原本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双方意愿或法定事由而解除。

2. 原因不同。可撤销婚姻的原因主要是胁迫,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离婚的原因则较为多样,如、性格不合、矛盾等。

3. 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双方不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则是对、等问题进行处理和分配。

4. 提出主体和时间不同。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婚可以由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且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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