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物倒塌致害谁负责
堆放物倒塌,通常由堆放人承担。
1. 如果堆放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比如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等,那么可以不承担责任。
2. 但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比如第三人破坏堆放物导致其倒塌而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
3. 另外,如果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堆放人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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