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交税标准
工资交税标准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纳税。
工资交税,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交税的具体标准如下: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纳税。税率分为七档: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10%;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20%;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25%;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0%;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35%;超过 960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 45%。
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工资交税标准是很重要的,这有助于明确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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