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猝死给公司造成损失,能找员工父母追讨吗
通常情况下,不能找员工父母追讨。
员工猝死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首先关注的是对员工及其家属的人文关怀和妥善处理,而不是考虑向员工父母追讨所谓的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猝死,可能涉及到工伤等问题。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司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员工的父母并非劳动关系的主体,他们与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员工的猝死并非其父母的过错,不能将责任无端地归咎于他们。父母可能本身就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和打击,此时向他们追讨损失是不人道且不合理的。
即使公司认为员工的猝死在某种程度上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解决,而不是试图向员工父母施压或追讨。比如,可以评估公司自身的管理和运营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可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总之,在面对员工猝死这样的悲剧时,公司应秉持尊重和公正的态度,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宜,而不是寻求不合理的途径来转移责任或追讨损失。尊重生命、关爱员工及其家属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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