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哪些条件才能成立业主委员(新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哪些条件才能成立业主大会)
介绍:
新一届社区产权委员会的成立条件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人数为5至11人;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具有物业管理区域资格的业主;专属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一半以上,总人数超过一半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是居民的自治组织。
一、新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如下:
1、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2、人数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成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资格的业主;
4、经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且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名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会议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二、业委会的权利
提醒您,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是: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修改业主契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协议的执行情况;
7、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3、落实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政策,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任务;
4、接受政府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管理提出的指示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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