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网贷逾期律师函,真的要坐牢吗?我该怎么办?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私信,几乎都是同一个问题:“律师函收到了,心跳都快停了,是不是马上就要被起诉?会不会坐牢?还能不能补救?”说实话,看到这些消息,我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很多人其实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暂时困难,又不懂法律,一看到“律师函”三个字,立马慌了神,脑子里全是“坐牢”“黑名单”“上门催收”这些吓人的词。
我就以一个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的身份,手把手告诉你:收到网贷逾期律师函后,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避免走上法庭。
先别慌!律师函≠法院判决
你要明白一个非常关键的点:律师函,不是法院的传票,也不是判决书,它只是一种“提醒”或“警告”性质的法律文书。通俗点说,就是对方委托律师发来的一封“最后通牒”——“再不还钱,我们就走法律程序了。”
很多网贷平台在催收流程中,会把发律师函作为施压手段之一,有些是真委托了律师,有些可能只是用了模板、盖个章,并不一定代表马上要起诉你。
但这不意味着你可以无视。收到律师函,说明你的逾期已经进入“法律预警阶段”,再不处理,下一步很可能就是正式起诉。
收到律师函后,这四步必须做
第一步:核实律师函真伪
现在伪造律师函的案例并不少见,尤其是某些第三方催收公司,为了逼你还钱,会伪造带有律所抬头的函件。第一步必须核实真伪。
你可以:
- 查看律师函上是否有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律师执业证号;
- 拨打律所官网电话,核实是否真有此函;
- 登录“全国律师执业信息查询平台”查该律师是否真实存在。
如果发现是伪造的,保留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步:评估债务真实性
很多人逾期后,平台会把利息、罚息、服务费层层叠加,最后金额翻倍,这时候,你必须核对实际借款本金和合法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目前合法年化利率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目前大约在14.8%左右),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发现律师函里催收的金额远高于你实际应还金额,这就是你的谈判筹码。
第三步:主动沟通,争取协商
最忌讳的就是收到律师函后直接“失联”,你以为躲着就没事?错!这反而会让对方认定你“恶意拖欠”,加快起诉流程。
正确做法是:
- 主动联系贷款平台或其委托律师;
- 说明你的实际困难(失业、疾病、家庭变故等);
- 提出合理的分期还款或延期方案。
态度要诚恳,证据要充分。比如提供失业证明、医院账单、收入减少的银行流水等,平台或律师看到你确有困难,往往愿意协商。
第四步:做好应诉准备(万一被起诉)
如果协商无果,对方真的起诉你,也别慌。民事借贷纠纷,不会坐牢,除非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就是法院判你还钱,你有钱却故意不还。
一旦收到法院传票,你要:
- 准备好借款合同、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 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律师应诉;
- 在法庭上主张“利息过高”“催收费用不合理”等抗辩理由,争取减免部分债务。
特别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 ❌ 别相信“内部渠道删记录”“花钱摆平律师函”的骗子;
- ❌ 别签空白协议或承诺书,防止被恶意利用;
- ❌ 别忽视函件有效期,律师函通常有“限期还款”要求,错过可能失去协商机会。
建议参考:这样做,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短信、电话录音、微信聊天,全都保存好;
- 不要承诺超出能力的还款计划,量力而行;
- 如经济困难,可申请个人破产试点(目前深圳、浙江等地已试行);
- 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很多地方有免费法律援助中心。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伪造、变造法律文书。
收到网贷逾期律师函,不是世界末日,而是你重新掌握主动权的开始。它提醒你:问题已经升级,但仍有解决的空间,关键在于——别逃避、别轻信、别慌乱。
面对债务,最有效的武器不是躲,而是清醒和沟通。核实真伪、评估债务、主动协商、保留证据,每一步都可能帮你从被动转为主动。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会让一个诚实但暂时困难的人被逼入绝境。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理性应对,未来依然可期。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困扰,不妨现在就拿出那封律师函,深呼吸,开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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