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除名是多少条
在中,关于的规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话题。劳动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而除名这一概念也在其中有着特定的条文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
一、劳动法除名的相关条文
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直接使用“除名”这一表述。但与之相关的规定主要涉及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了上述提到的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包括: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达成的。
三、“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措施”
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规定了一系列措施。
1.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2.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3.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关系转移手续。
总之,劳动合同法是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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