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欠钱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吗)
日常生活中,亲友中一方遇到困难,需要现金流,另一方慷慨解囊,解燃眉之急。本来是出于好意,但对方却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甚至反目成仇。
网友咨询:
如果我欠钱超过三年,我就可以不用还了吗?
律师答复:
借款如不偿还,三年后不会作废。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限为三年。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债权人在此期限内没有进行任何提醒,那么三年后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也由债权人承担。索赔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借款过程中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在一定宽限期内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自期满次日起计算的宽限期。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律师补充道:
如果您无法偿还欠款,您可以:
1、与债务人协商、沟通。如果对方不肯还你欠的钱,你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告诉自己自己现在所处的困境,需要钱来解决问题,看看对方是否愿意还。
2、如与对方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执行到位。
3、通过诉讼解决。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欠条、收据、欠条等债权证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义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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