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拆迁公告可以征地吗
一、没有公告可以征地吗
未发布征收公告,不得展开土地征用行动。
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政府未按规公布征地公告,被征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权益人有权要求公告并拒绝参与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若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未公开透明地发布公告,则此行为属非法。
无论何种项目用地,均需获得相关征地审批文件、公告以及补偿安置协议。
若缺少任何一项,即视为违法,可向上一级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须及时公布公告,并详细注明方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重要信息。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四条
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违法征地如何维权拆迁征收
一、裁决请求的内容规定:裁决可针对年产值补偿、倍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进行申请;如对任一项存在争议,即可引发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裁决申请流程:首先,申请人须向市、县政府提交协调请求,同时详细阐述其认为补偿过低的事实依据。
若协调无果或自申请之日起60天内未获回应,则需向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提出裁决申请。
最后,若对裁决结果不满,应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天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但国务院裁决情况除外。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征地相关方或利益相关者,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申请人既可是法人亦或是自然人,具体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等。
四、协调与裁决的主管机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负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大部门。
具体协调、裁决事务的执行机构因地而异,部分省份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另一些省份则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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