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公司有权征地吗
一、公司有权征地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个规定来看,大家可能不知道,其实拆迁公司并非政府部门哦,他们只是由房屋征收部门给派任务的执行单位。
其实,市、县级人民政府才是真正负责他们所属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赔偿工作呢!而市、县级人民政府选出来的房屋征收部门则负责领导实施他们管辖区域内所有涉及房屋征收与赔偿的事情。
这个房屋征收部门也能再让其他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帮助他们完成房屋征收与赔偿的具体工作。
但是,这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不能为了赚钱而去做这件事哦。
而且,房屋征收部门还得对他们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赔偿行为进行监督,并且要对他们的行为产生的结果负起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包干合法吗
拆迁地基当然是有补偿的啦!拆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给房子的主人或者使用者们付各种钱。
具体能赔多少,那还得看你的具体情况啦,最好在拆迁前跟有关部门好好商量一下这事。
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呢?(被拆迁人或承租人)那么,这个费用就是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那种没有提供周转房的话题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如果超过了过渡期限的那个临时安置补助费,还有因为停产、停业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咱们来详细说说吧:
1、要是拆迁方给你提供了周转房,而且你又是在那儿住的人的话,那么公式第二项的补助费就变成零了;
2、如果你的房子是住宅类型的,那么公式第四项的赔偿费也就是零了;
3、如果你得到了补偿,这就说明这个房子是你自己在用的。
征地拆迁嘛,应该是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要在征、安置方案批准之后的三个月内全部付清,没付够的你就别交地和房子给他。
房屋征收部门要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子的产权、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等这些东西都要搞清楚,然后被征收人也要积极配合哦。
最后,调查出来的结果还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大家公布。
通常都是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协议来搞定的,就是关于安置的方式、地方、标准等等这些事情,大家都要达成共识,然后把它写进拆迁协议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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