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能介入征地拆迁吗
一、公安部门能介入吗
其实啊,公安机关里的警察也不能随便去搞强拆哦!他们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行政执法和保障社会治安稳定啥的,就不是让他们去干强制拆迁这种活儿的呀!哦,对了,我来给你普及下哈,强制拆迁这事儿呢,它其实是行政机关的公务行为,而不算是执法活动啦。
所以说,真正有资格去做或者参与强制拆迁的,那就是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以及经过行政机关授权的专业拆迁机构了。
《国有土地上》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开发商可以自己征地拆迁吗
当然可以了!按照我们国家的那个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来看看吧,里面明确写着第二十七条呢,就是咱们要进行房子的拆迁或者征收的话,得遵循“先补偿,后搬迁”这个原则。
市政府啊、县政府啊这类做出来房屋征收决定的机构,在给被征收人补偿之后,被征收人就应该在他们之间达成的补偿协议里约定好的或者是由政府做出的补偿决定中确定的搬迁期限之内,把自己的家搬走哦。
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用暴力手段、威胁或者是违法的方式,比如断水、断电、断气等等,来强迫被征收人搬家。
更不能让建设单位参与到搬迁活动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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