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正房与附属房如何区分
一、正房与附属房如何区分
农村住宅中,正房作为正面的建筑,与偏房有显著区别。
前者为坐北朝南的四合院主房,亦称作“上房”;后者则指东、西两侧的次要居所。
通过住房格局可分辨屋主身份及家庭地位,例如,家族主要成员居住于正房,而子女或晚辈则入住偏房。
《国有土地上》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地拆迁可以买卖吗
1.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在交付使用五年内不得转让。
若违反此项规定,交易行为即为非法。
故此阶段的安置房无法进行买卖交易。
2.考虑到不同城市的具体政策差异,安置房的买卖规定并非。
国家禁止此类交易,交易合同由此失去法律效益,也无法生效。
此时,房屋所属权仍归卖家所有,万一对方毁约,只须退还房款和利息即可,如有纷争,处理起来颇为棘手。
3.对于尚未居住满五年的安置房,政策明确规定不得按照市场价出售。
若确实需要出售此类安置房,业主应以不超过购入时的单价出售,且仅能售予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回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