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一、离婚如何分配
关于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其处理方式可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若该房屋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另一方将无法享有任何拆迁款权益;若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之时,针对此类情况,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部分拆迁补偿款,如若协商未果,则需交由进行裁决,并确定最终的分割方式。
再者,对于婚前一方所建造的房屋,如果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且使用了此房屋,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相反约定,否则这类房屋由于是婚前一方所取得,因此属于,仅能判归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拆迁有补偿吗
在《民法典》框架下,离婚后共有的房产若遇拆迁仍可享有相应补偿权益。
如该房产为单方所有则另一方无法获取相关补偿款项,而仅针对差价予以补偿时,所有权者应向对方提供适当赔偿;如属婚后双方共有,则补偿比例均等为各自50%。
此外,若在婚期内对房产进行了增建或添附,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补偿也应由双方按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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