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一、国家补偿如何分配
土地在被依法征收之后所获取的补偿款应当全额归属于集体,然后再由该集体根据相关法规对其所属的所有成员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而对于安置补助费用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分配给那些在承包期内失去土地的土地承包人。
至于青苗以及地上附属物的补偿费用,则应当分配给实际经营种植这些作物或拥有这些附属物所有权的人们。
最后,土地补偿费用应当完全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费用则应无条件地归属于那些合法拥有这些物品的所有者们。
《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征地拆迁适用吗
在涉及征地和的争议中,我们需要注意,这些问题并不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而是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来解决。
当当事人对于政府部门所做出的征地决定以及相关的补偿决定持有异议,或者他们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他们有权依据的规定,向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值得强调的是,征地拆迁问题并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而是属于行政诉讼的领域。
根据我国《》第十二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相应的补偿决定存在不满,都有权利发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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