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冷库拆迁补偿标准
一、冷库标准
1.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拆迁土地补偿需根据土地原有的使用目的进行依法依规、准时、全额支付相关的土地补偿款项、安置补偿费用,以及对于住房及其它地面附着物与青苗等的相应补偿费用,同时还需提供被征收土地有权人所属村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关于拆迁赔偿事宜,由于涉及因素众多且并非固定不变,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统一标准。
总体来说,赔偿原则应是在维持受影响群体原有生活与居住水平及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升其生活质量。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补偿费用,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点与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周转补偿费用,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则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来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拆迁能怎样补偿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配套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针对旧城改造拆迁的补偿事宜中,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补偿内容:首先,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确保达到相当于征收本公告发布之日,该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水平;其次,对因房产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及暂时性安置费用予以合理补偿;最后,涉及因房屋被征收而导致的企业生产经营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亦需进行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数额将根据房屋被征收之前的营利状况、停产停业时限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若为国有出让土地,则应对进行额外补偿;若是国有划拨土地,通常情况下并无此项补偿。
如若对上述补偿标准存在异议或对征收行为持有疑虑,被征收方有权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同时亦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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