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是买养老保险吗
一、是买养老保险吗
征地拆迁与养老保险乃两种性质迥异的活动。
前者是政府为公共利益如基建工程或城市发展等目的,依规依法对私有土地进行征收及拆除;后者则属于个人为晚年生计所预设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缴纳保险费获取相应的、等福利,以便退休之后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征地拆迁并不必然引发购买养老保险的行为,当事人可依据自身经济能力和个人需求选择如何使用款。
《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补偿以征地时间吗
依照“先行补偿、后行征收”原则,自土地征补安置方案获批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偿款须全数支付到位;补偿金将在签署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时发放,且需在征收前补偿到位。
1.若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时,已获得建房许可证且新房已完工,则对新房进行补偿,同时对应拆未拆的旧房也需补偿;个人财产权益不容侵犯。
2.如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时,虽已获取建房许可证但新房尚未完工,应立即停工,补偿金额可通过协商确定。
3.对于未超期的临时建筑,可给予适当补偿。
4.建筑及超期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发布之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均需补偿;个人财产权益同样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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