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怎么签字确认书
一、怎么签字确认书
在正式订立征地拆迁协议之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确定出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然后再组织涉及的相关部门与准备征收地的所有产权人和使用权者进行深入的商议,进而完成签约过程。
针对某些确实存在困难,无法就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共识的个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在向上级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详细地阐述相关情况。
待到征收土地的申请经过合法审批之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从收到批准文件的那一刻起,在15个工作日之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以及村、村民小组的范围内,发布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明确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的工作安排。
对于那些未能就征地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个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做出征地补偿安置的决定,并且依法依规地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
征地拆迁具有强制性、行政性和公益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在征收土地时必须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享有集体的农民进行补偿,并应当保障被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下降。土地征收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
二、征地赔偿低怎么办
如遇关于拆迁赔偿款过低之争议,相关利益方有权与其所在地区拆迁管理机构进行平等直接的商议来解决问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可以转而请求所在地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和裁决,或者提出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以寻求救济;我们应当明确的是,在中国《国有土地上》中明确规定,被拆迁房屋的主人,倘若对补偿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可以选择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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