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内容有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内容有什么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问题。
具体来说,这些款项主要包含了以下几项内容:首先是货币补偿安置款;其次是一次性的补贴费用;除此之外,还有拆迁基地口径补贴费以及增搭建补贴费等细节;针对高层房屋,还设有专门的补贴政策;同时也考虑到了非居住面积的补偿;另外,提前签约的人士还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费;对于那些顺利完成搬迁任务的人们,他们同样能够得到相应的搬迁奖励费;如果能够快速完成搬迁,还将有额外的速搬奖励费;最后,建筑面积额补贴费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当然,房屋装潢补贴费以及搬家费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一些特殊群体,例如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处于状态的人们,他们还能享受到特殊对象补贴;此外,还有设施移装费,包括电话、煤气、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表等方面的费用;过渡费、交通补贴以及个案补贴费等也是需要考虑在内的;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
2.至于土地标准,它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贴费、附加补偿费以及绿苗补偿费。
土地征用补偿项目则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土地补偿单位对依法征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补偿;其次是因土地单位征用土地造成的损害而向种植幼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其中绿苗补偿费用支付给该单位和种植幼苗的个人;再次是在被征用土地上向被征用土地上的人支付的补偿费,这部分费用由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对没收土地造成的损害赔偿的地点进行补偿,比如房屋和其他设施;最后是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所支付的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何解决
(一)行政裁决:拆迁方和被拆迁者、租赁者如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若被拆迁者或租赁者未能按行政裁决书指定的搬迁期限搬迁,则由拆迁管理部门向公安部门请求;若仍不迁离,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前,应到处办理相关房屋证据保全手续。
但强制执行方式只能选取一种。
(三)民事或:如果被拆迁者或租赁者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拒绝搬迁,拆迁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要求,同时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先予执行。
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下,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等缔结的具有行政法权益义务内容的协议,属行政协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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