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可以自行进行拆迁补偿
一、房地产企业可以自行进行
严格来讲,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实施征地行为。
任何土地的征收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的报批程序,得到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征地主体需与被征收户签署相应的补偿协议,并确保给予公平公正且合理的补偿待遇。
若有房地产开发商强行进行征地行为,建议您可直接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或依法申请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协议可以直接过户吗
1、根据我国相关的明确要求,一旦双方签署了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然而对于协议内容本身的撤销请求,通常是不予支持的。
2、《国有土地上》明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根据该条例的具体规范,针对补偿方式、补偿金数额及其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理位置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居住场所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法以及过渡期限等重要事宜,达成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作为国家针对非国有资产在公正补偿基础之上开展的强制性交易行政活动,其前提条件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且需向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家仅能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的特定情形之下,并且已经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相应补偿之后,才能依法依规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定的征收程序严谨而繁琐,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多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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