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核征地拆迁补偿
一、如何审核补偿
在涉及房地产征收的诸多案件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常常成为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所在。
这是因为此类方案直接关乎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及所能获得的相应补偿。
然而,关于如何判断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理以及如何定义“合理性”,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标准。
各地的实践操作均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并依照相关所确立的制定程序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补偿安置方案的作出、修订、公开等环节皆受法律严格制约,并非由办公室或行政机构随意决定。
针对补偿方案的审查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程序审查。
这其中涵盖了法律规定的论证程序、广泛征询被拆迁户意见的程序、补偿安置方案的修订程序、听证程序以及最终的公开程序。
若上述任何一个环节有所缺失,即视为程序违法。
每一项程序都有其对应的法律规定,对于某些模糊不清的概念,应结合地方性法律法规加以明确。
其次,内容审查。
《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七条规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给予的奖励补偿,一个合法的安置方案应该包括以上内容,还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提出异议。
二、如何与职工签订协议
在进行拆迁补偿协议签署时,各方当事人需达成充分共识方可生效。
该类合同应当包含如下重要内容:
(1)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
(2)被拆除房屋的地理位置、性质定位以及相应的建筑总面积信息。
(3)补偿安置的具体形式。
(4)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清晰明确。
(5)详细规定搬迁的具体期限及条件。
(6)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及其赔偿措施。
(7)对可能产生的争议设置妥善的解决机制。
(8)亦可附加其他必要条款以规范双方行为。
如涉及房屋调换事宜,则应进一步明确调换房屋的价值量、建筑面积、所在位置、楼层分布乃至交付日期等关键要素;此外,拆迁方还应对被拆迁方支付搬家补助费用以及设备迁移费用。
若采用调换方式,则拆迁方应与被拆迁方、方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依据实际建设状况约定过渡期,并严格遵循过渡期的相关约定。
在此期间,被拆迁方、房屋租赁方应自行寻找合适住所,而拆迁方也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关于搬家补助费用、设备迁移费用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的具体标准,则由市物价管理部门协同市房地产资源管理局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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