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征地拆迁补偿合同
一、如何审查补偿合同
诸多被户首次面临此类情况,在合同条款的约定方面尚属经验不足,这种情形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引发纷争。
在进行拆迁协议签订时,务必明确如下关键信息:
1.补偿款项总额以及各类补偿事项的详尽清单。
若在涉及租赁的场合下,各类补偿事件的具体清单则显得尤为关键,这将直接影响到日后双方对款项分配比例的确立;
2.补偿款项支付的具体期限及其支付方式;
3.安置房与安置土地的使用面积、具体所在地以及土地属性。
地理环境和土地属性对于土地价值具有重大影响,若是双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未能对此予以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执行阶段便极易陷入纷争之中。
《国有土地上》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高速征地是红线外不用拆迁吗
若某处房产建造时间早于高速公路通车之日,则只需其地理位置位于高速公路征地规划红线之外,便无需被征收拆迁,继续保留其合法权益。
反之,若该房产建成时间晚于高速公路通车之日,则房屋必须遵循相关法规规定,远离高速公路红线至少30米以外进行修建。
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与民居之间应保持至少30米的安全距离。
根据《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应确保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
关于高速公路的具体规定,目前尚无明确规定。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延伸,高速公路的标准为不少于30米。
在此区域内,红线外侧的房产并不一定需要进行拆迁;但若对交通安全行驶或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通过与公路建设及管理部门进行协商,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或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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