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征地怎么赔偿
一、遇到征地怎么赔偿
当征地补偿款未获得时,有必要考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针对这一问题,您可以向当地政府进行投诉或控告,或者寻求司法途径来保护自身权益。
我国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国家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需要征用土地的,必须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
任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具体而言,《》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国家在依法批准征收土地之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申请征收土地之前,应当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同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此基础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需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以及社会保障措施等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及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至少三十天,以便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若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之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则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听证会的结果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怎么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在土地征用补偿与安置方案得以确立之际,若女方的依然隶属该村集体,即使其婚姻状况已经发生改变(如离婚),仍享有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项的权利。
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有权按照法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如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在此情况下,如果某位人士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时已经具备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那么他/她提出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
如果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地方政府规章进行备案的文件中,对于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方式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这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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