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赔偿怎么计算
一、征地赔偿怎么计算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之计算方式及其依据
(一)土地补偿费的具体计算标准及其指引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基于被征地地块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以适当的补偿倍数(一般取值在6到10之间)。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及其说明
当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的人数乘以所确定的补偿倍数大于或等于15时,所涉及的总安置费即为该被征地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15;而当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的人数乘以所确定的补偿倍数小于15时,则总安置费为该被征地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再乘以被征地块所需安置的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及其参考
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由各省、自治区、自行制定,通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与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同时也为了他们的长远生计得到充分保障,我国对于农民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且要及时、足额地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通过多种措施来推动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能够切实落实到位。
《通知》中提出,各地应当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
还需要建立征地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因素,每隔两年至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通知》还强调,应当采取多元化的安置途径,优先考虑采用农业安置的方式,规范留地安置的操作流程,并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同时,鼓励各地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积极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
对于被征地农民已经纳入新农保体系的地区,还应当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得以新农保替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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