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如何赔偿
在进行土地拆迁征收时,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对土地进行原用途补偿,确保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面上附属设施及作物的补偿费用。
对于土地拆迁征收耕地的情况,其补偿费用应当至少为该被征收耕地前三个年度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而面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其补偿金额不应低于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天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我们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认。
若对评估出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存在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如对复评结果仍存疑虑,还可进一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建房、提供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国有土地拆迁征地要批吗
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之规定,任何涉及的开发活动都应该在国有土地范围内展开。
而对于那些选择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实施建设工程的行为,必须事先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授权方可开办。
这一合法的批准手续,也即我们通常所称作的“征地批文”。
在许多城市化进程中的征收与拆迁过程中,许多遭受征迁的农民朋友往往在自己的土地被强制占用直至彻底消失之前,竟未曾有机会亲眼目睹过所谓的“征地批文”的公示公告。
他们所得到的信息,仅仅是来自于口头的通知,告知他们的土地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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