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未签字,会被强制拆迁吗
一、拆迁补偿协议未签字,会被强制拆迁吗
大家注意!关于我们都关心的补偿协议问题,如果你还没有签的话,一般来说是不会被强制拆迁的!其实啊,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和你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并且这个过程中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当然了,如果有些人用暴力威胁这样的违法手段进行强拆,咱们就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咯!然后再来看看补偿费用这一块儿吧,它们分为三部分:第一个呢,叫做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重置的钱),主要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经济损失;其次是周转补偿费,这就涉及到拆迁期间你住哪里的问题,它会按照每个月的人口数给你补贴;最后还有一个叫做奖励性补偿费,这个嘛,是为了鼓励拆迁户们能够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像搬去或者主动提出不需要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等行为的奖励费用。
至于具体的种种标准,那就要看你们当地人民政府怎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确定了!最后再告诉你一下,整个计算公式呢,包括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简单来说就是: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哈!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拆迁协商办法有没有规定的
这事儿还是可以自己商量着来解决的嘛!如果双方协商无果的话,那就只能通过或来解决了。
要是对评估出来的房子价值有什么疑问的话,你也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重新评估的请求。
这个请求呢,应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10天内提交给他们。
如果对重新评估的结果还有意见的话,那么在收到书面的重新评估结果之后的10天内,你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三、的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1.搬家费用补贴:根据您被征用房子的平米数,每平方给您补贴50块钱,如果您的明上每平方不够1000块钱,我们也会把它添到1000块;
2.暂时住所津贴:我们会根据您被征用房子的平米数来算,每个月每平方给您28块钱,如果您的房产证明上每平方不够600块钱,我们也会把它添到600块;
3.如果您选择拿钱走人,我们会一次性给您发12个月的暂时住所津贴。
如果您选择换房,我们就按照换房协议上约定的时间和每个月的津贴标准来给您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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