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总概述
(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管理中心运用,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87%。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具体情况可参见常见问题答疑第17、18问中有关内容。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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