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承诺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成立的无关。而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定金合同就是典型的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未生效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的效力。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金支付还是银行转账支付。如果是以银行转账支付的方式,自欠款到达对方账户时视为交付。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罚则如何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规定及法理上的“定金罚则”,反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除由法定免责的事由外,既应对其实用定金罚则。即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整理的对“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合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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