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租房合同违约规定
一、城市租房合同违约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减少。因此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因此,建议租房者在租住房屋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以免到时候发生争议。
二、发生哪些情况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在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约定违约金事项,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可以过高,因为这会过度损害对方的利益,造成一方获益的现象。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城市租房合同违约规定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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