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由1310元增至1350元
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职工每月缴存的数额为:新的缴存基数乘以5%-12%的缴存比例。2014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月标准为1350元,因此,今年的缴存基数设定在1350元-26315元。最低限额比去年增加40元,最高限额保持不变。以最低1350元为例,缴存比例为12%,下月起,单位和个人每月需缴存公积金数额为162元。
今年的年度基数调整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尚未申请、安装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大厅的单位,应尽快申报、安装,以免影响单位基数调整及变更业务。上述申请受理时间从6月18日起至7月14日,申请资料领取和申请受理地点为大成东路与斗门路交叉口的市服务中心新场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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