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意义,我国法律规定了几种定金
一、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意义
定金的法律意义:
1.是有惩罚性的。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
订金的法律意义: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合飞律师提醒您,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二、我国法律规定了几种定金
我国法律规定的定金类型:
1.立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解约定金: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4.违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定金属于什么法律性质
定金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且具有履行的法律性质。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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